terça-feira, 6 de julho de 2010

愛的權利

聖經:約翰一書 4:7-9,18
前言:
1. 為愛犧牲
2. 為愛奉獻
3. 為愛忍辱
結論:尊重愛的權利

引言:母愛的偉大
母愛的偉大,乃是因為她用愛撫養孩子,而不是因為自己擁有多少。撫養林肯總統的不是他的生母乃是他的後母。愛永遠是付出與給與。有一次,經過一場火災後,有人發現一隻母雞蹲著活生生的被燒焦,當人把牠挪開時,突然許多小雞從燒焦得母雞下跑出來。這就是愛的偉大。雞不曉得什麼是愛,但牠卻曉得如何保護小雞的生命。愛的偉大並不是來自外界的影響力,而是內心的激動,以致不在乎會發生什麼事?愛是勝過於生命,約翰一書 4:18 愛裡沒有懼怕,愛既完全,就把懼怕除去,因為懼怕理含著刑罰,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。Madre Teresa所以受人尊重是因為她愛人的生命,看重他人的生命。尊重自己愛人的權利。

1. 為愛犧牲 (列王記上 3:16-28)
這裡描述一日,有兩個妓女來,站在王面前一個說:我主阿!我和這婦人同住一房,她在房中的時候我生了一個男孩,我生孩子後第三日,這婦人也生了孩子, 我們是同住的除了我們二人之外,房中再沒有別人,夜間這婦人睡著的時候,壓死了她的孩子,她半夜起來,趁我睡著,從我旁邊把我的孩子抱去,放在她懷裡將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懷裡,天要亮的時候,我起來要給我的孩子喫奶,不料,孩子死了,及至天亮我細細地察看,不是我所生的孩子, 那婦人說:不然,活孩子是我的,死孩子是你的,她們在王面前如此爭論,王就吩咐說:拿刀來,人就拿刀來將活孩子劈成兩半,一半給那婦人,一半給這婦人。.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裡急痛, 就說: 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罷,萬不可殺他,那婦人說:這孩子也不歸我, 也不歸你,把他劈了罷!王說: 將活孩子給這婦人,萬不可殺他,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。
愛是犧牲,不是佔有。雖然這位母親是妓女,雖然在於社會上她沒有地位,可能她認為王也不瞭解,雖然她的工作,不是像你我看來那麼聖潔。但是她的內心愛子的愛心很聖潔,真正的愛,是會使人得益處,使人得存活,使人有生命。就向這位母親一樣,對王說:給她吧! 我不要,不必殺他,只委曲求全求保全孩子的生命,即使心痛,因為愛而願意犧牲自己的擁有,甘心情願的讓給說謊的女人。而另外一個呢?殘忍無情的反應,沒有愛就沒有犧牲,只想擁有,佔有,但在關鍵的時刻,就能看出她壞的動機。把一個嬰孩割成兩邊,就沒命了,沒有愛是不會想到生命的寶貴。不是職位,學位、地位、使人有愛,愛心是從心發出愛,是一生的果效。還好王敬畏 神,心裡有 神的智慧能以分辨是非斷案。

2. 為愛奉獻(撒母耳記上 1:27-28)
撒母耳的母親,祈求為要得這孩子,耶和華已將她所求的賜給了。所以,她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,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,於是放撒母耳在 神的殿裡那裡敬拜耶和華。哈拿是位為愛奉獻的母親,她知道 神的愛,她也因為愛才將撒母耳歸與耶和華,因為詩篇 127:3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,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。應當歸給神。

愛是奉獻,為讓兒女蒙福,得祝福。按人的看法好像失去,但在愛中的哈拿,每年為撒母耳作一件小外袍,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。她不只履行在 神所取的願,他也把所得的願完成獻上,到了耶和華的殿,又帶了三隻公牛,一伊法細麵,一皮袋酒,那時孩子還小。但她看見的是 神的恩典,撒母耳能在 神的手裡作更大的事,比在自己手裡做的更大。真正為愛奉獻的,乃是放棄自己的權柄,讓 神的愛來駕駁與掌權, 神對愛他的人,絕不會使他的應許落空的。我們的好處不在 神以外,愛永遠離不開奉獻。奉獻不是有錢人的權利,乃是愛主愛人的權利。生命的奉獻,永遠出自愛主的人身上。當時的以利先知全家敗壞,主的言語稀少,少有默示,但哈拿因為愛,哈拿為愛奉獻,神也為愛眷顧賜福哈拿,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, 兩個女兒。他不但沒有失去,反而得了更多。可見為愛奉獻的母親,她的對象永遠是她與 神的關係,與環境和人是扯不上關係的。透過她積極的禱告、高貴聖潔的品格,以及用愛所縫製的小外袍,使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,她為愛奉獻對孩子的影響,使撒母耳也成了舊時代與新時代,承先啟後的關鍵人物。為以色列造就了一位愛民如子的代禱領袖,也將以色列民族帶入一個黃金的君王時期。

3. 為愛忍辱(路加福音 1:28;約翰福音 19:25;使徒行傳 1:14)
耶穌的母親馬利亞,是一個童女,她是一個道成肉身的母親,因為聖靈受孕受人誤會,童女生子,處女蒙羞,但她說:我是主的使女,情願照主的話成就在我身上,我心尊主為大,我靈與主為樂。

當羅馬兵丁法利賽人與文士在各各他那裡釘主耶穌十字架時,眾門徒都跑光了,除了耶穌的母親和他所愛的那個門徒站在旁邊,在也沒有人在主的旁邊,馬利亞親自看自己的兒子,被釘十字架,別人對於主的羞辱與嘲笑,她都聽見,看見,忍辱負重,在人不能夠忍受的壓力與痛不欲生的情況中,她沒有離開主。直到主完成使命。為兒子受辱,不是為自己的面子,為自己的名譽,乃是為了愛。

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,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,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, 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?愛裡沒有懼怕,愛既完全,就把懼怕除去。約壹 4:17-18。愛不怕付出代價,即使損失生名譽利益或生命。我們常常是為了做不義的事,自己搞不好身敗名裂,但耶穌的母親是為愛忍辱,不只一時,而是一生。主復活後,她還繼續為主做見證。西面先知曾對耶穌的母親馬利亞說:因主許多人興起,又要作毀謗的話柄,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你,馬利亞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。她一生為主,心也要被刀刺透。她是位建立家室,參與救贖,見證主愛。一生心尊主為大,靈與主為樂承受最大的苦難,同時也是最有尊榮的母親。

結論:尊重愛的權利
我們每一個人,神都有賜下愛的權利,我們也都需要愛,在這一切之外,要存著愛心,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。我們愛,因為 神先愛我們。愛使人忘記自己的尊嚴,忘記自己所受的羞辱,為維護他人的生命,尊重愛的權利。而不讓步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。

敬愛的每位母親,父親,兒女,神不只給予這些母親有愛的權利,神也賦予我們每一位在這愛的節日裡,再度反省思想,回饋神的愛,並孝敬父母,更讓我們重新拾起來,起初失去的愛,失去的尊重,失去愛心的權利。人是很喜歡追求權利。教育的權利,醫療的權利,人的權利,地位的權利...那個不想有更多的權利,使自己蒙重視。但是妳知道 神給我們,一個受人尊重與偉大的恩賜,就是愛的權利。

在愛中沒有律法可控制,愛中沒有條件,愛的權利的使用權,不是能說萬人的方言, 不是說天使的話語,不是有先知講道之能,不是明白各樣的奧祕,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,不是能夠移山,不是將所有的賙濟窮人,又捨己身叫人焚燒,這些都對,都應盡力去做,但是若沒有愛,就算不得甚麼?就無益處。愛是恆久忍耐, 又有恩慈, 愛是不嫉妒,愛是不自誇,不張狂,不作害羞的事, 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,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,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,一切終必歸於無有,終必停止,只有愛是永不止息。這是愛的權利,也是義務。母愛的偉大是因為有愛,而不是因她有錢或有名。

都少有錢或有名的父母,兒女卻淪為浪子,自殺,失迷...,因為不曉得愛的權利,只曉得自己的權利;不曉得為愛祈求,只曉得為自己的享受祈求;不曉得為愛犧牲,只曉得滿足自己的空虛;不曉得為愛奉獻,只曉得自己的積蓄;不曉得為愛忍辱,只曉得自己的虛榮;不曉得尊重愛的權利,只曉得自己的感受。當得不到的時候就恨人、妒嫉、厭世。為什麼?因為只曉得擁有的權利,沒有給予愛的義務。世界的一切擁有與各種的保險終必歸於無有,終必停止,只有愛是永不止息。只有愛永不會失去,神愛我們,也將這個愛的權利賜給我們,讓我們可以靠主彼此相愛,因為愛是從 神來的凡有愛心的,都是由 神而生,並且認識 神。而且有滿足的喜樂。祝福我們都能善用這個權利。倚靠神的人,必不蒙羞,服事 神與奉獻給 神的必不徒然。豔麗是虛假的,美容是虛浮的,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,必得稱讚。 願他享受操作所得的,願他的工作,在城門口榮耀他。箴言 31:30-31。